早上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退婚方面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2015年9.22在家相亲认识了一个男的,当初只是因为应付父母,答应跟那男的交往,男方就给了一个2万的见面礼,当我回深圳的第一天,我就发信息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根本不可能会跟他在一起,他说先相处看看,实在不行再说,我就告诉他,随你吧!在交往的过程中,他给我买过一个手机!后来我也觉得他挺实在,他也答应我所有的要求,家里父母都说他好!我也就答应他回家相处,接近年尾,他家说要结婚,我不同意,我答应了订婚,就这样我住进了他家,后来我回深圳把工作辞了,也想跟他好好过的,可日子久了我还是接受不了,我选择了出提出分手,现在男方要我赔钱,请问我可以不赔吗
2024-07-29 00:14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可以选择不赔偿。然而,在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大小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和当地的法律规定。 此外,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共同财产或债务关系,你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些情况。建议你在寻求法律帮助时,详细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