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8年,有两个孩子,因为当事人为军人,分居三四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双方都想离婚,没有财产,只想争取抚养权3000左右,孩子在当事人户口下,妻子自己户口在河南 16年起诉一次 后撤诉
1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军人的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军人必须具有现役军人的身份,并且其婚姻关系应当在部队所在地进行登记;其次,军人及其配偶必须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即一方有重大过错或严重伤害另一方等情形。 在此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原告是军人,可能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无法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虽然原告的妻子(非军人)在户籍上属于河南省,但在军队中服役的军人并不一定属于河南省籍,所以也不能简单地以户籍作为判断标准来决定是否具有离婚资格。 如果您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