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下,我在金山上班,三个月前,租赁了一套两居室居住,并和中介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说想把房子卖掉,要求我搬家,我想问问我可不可以要求他赔偿我一个月房租
2025-02-08 12:47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没有提前通知房东并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补偿。 因此,您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直到合同期满或找到新的居所。如果房东坚持要您立即搬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有效且您有权继续使用房屋至合同期满。同时,建议您保留与房东沟通的所有文件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进行证明。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