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户口,现在在苏州居住。婚前购买的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房本上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共同还款。现在,我想在婚姻存续期间,把房产转为我个人财产。请问应该如何操作?
回答数:375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及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您可以与妻子协商公证为独有财产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868 人今日律师解答 4296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