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承包收割别人的苜蓿,但是他有七只羊要我代管,看管他的房屋,养殖场地院子,但是院子里面还住着别人(我叔婶子他们,以前一直给他看管养只房子),并没有给我明确指定住宿房子和养羊场地,今年现在起诉我带我叔离开,交还房子牛羊棚,和养只,(以前养只一直由我叔婶养了九年,当时也没有明确指定说是养只就是我叔婶养的那七只),仅在合同上写着。目前他起诉提出要养只,房屋,牛羊棚,还要租赁的养殖场地费用(院子就放了点收割回来的苜蓿),1.院子里以前就一直住着我叔和我婶子他给我签这个合同有效吗?2.没有给我明确从我叔婶那里要回养只指定固定住宿房屋养殖场地,我该给他归还吗?该给养殖场地费用吗?谢谢
2025-02-03 13:01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您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禁止买卖人畜等行为。 合同的形式是否完备。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至少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描述、交易价格、交付方式等内容。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确实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没有按时完成牧草的割晒工作,那么对方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对方主张的租赁费用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您可以考虑向法院请求确认该费用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归还或赔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