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婚姻存续期间购得一套房,现已签买卖合同卖给刘某,合同只有我一人签字,房产证上也只有我在婚姻期间购得一套房,只有我一人名字,与刘某签了买卖合同,只有我一人签字,现在准备去过户给对方,可是我老公却不想卖,不去签字。对方已交给中介托管定金2万,违约责任是房款20%及每日房款的万分之4的违约金,想请问我老公未签字该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对方起诉我,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24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出售房屋,并且已经向中介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作为购房保证金,则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那么您和您的丈夫都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那么您的丈夫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条款,他需要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以及每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四作为违约金。 由于您在婚姻期间购买了这套房子,因此在离婚时,这套房子通常会成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在离婚后,您将有权获得该套房子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如果您的丈夫不接受这一结果,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和权利义务。同时,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疑问,也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