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结婚的时候没有结婚证。男方出彩礼六万。在我们农村。六万算少的。我们家也全部买东西给我姐陪嫁用了。结婚后才知道我姐的结婚对象不是亲生的。她的那个婆婆不让过。三天两头找事。那个男的在外面工作。我姐他家生活所有的费用都是问娘家要的。我姐回娘家住两天。她那个婆婆便要铁链子把门锁上了。我姐进不去家门。肯定要在我家住着。我姐在家等他们来接,就跟他们一块回去。结果等来的却是法院传票。因为男方贿赂了法院工作人员。导致我们输了这场官司。要求我们返还彩礼两万。我们都陪嫁过去了。哪还有钱。结果他们就冻结了我们家仅有的供我弟读书的钱。
2024-09-20 11:55尊敬的用户,非常抱歉听到您家庭遭遇的困难和挑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赠与性质,并且一般情况下不应被强制归还。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彩礼是用于婚姻缔结或维持婚姻关系的必要开支,则可能需要考虑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咨询相关政策,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