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8年3月6日收到了以前情人的短信,电话恐吓,而且堵在我家楼下要杀了我,我已经报了警,我给110报警的时候就说,有人要杀我。警察也没有立案,就说这是感情纠葛,没有办法处理,我该怎么办?能不能要求警察立案,追究他的责任呢?而且我在那期间怀孕,他就消失了,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他人,手术我自己做的,我们之间呢也没有金钱往来,也没有去找过他,他现在非说我骚扰了他的老婆,实质上我没有,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麻烦您替我想想办法。
2025-06-01 02:00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遭遇到了人身威胁和骚扰行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首先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详细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同时,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于后续案件的处理。 关于是否能要求警察立案并追究嫌疑人责任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警方的具体操作流程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警方认为该事件属于刑事案件,并且具备立案条件,那么就有权利进行立案调查。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限制或困难,例如嫌疑人的身份不明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 至于您提到的人身伤害和性侵犯等问题,如果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问题,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的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