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以下的小孩在一起玩,发生意外伤害,另一方有责任吗?
29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六岁以下的儿童在公共场所玩耍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存在过错,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在此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一方的原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对方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依据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负有监督义务,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并在必要时寻求帮助。同时,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外出活动时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自身行为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