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12月4日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合议庭没叛离,之后我带着2岁的孩子回娘家居住,不久前我得知婚房被男方卖了,婚房是男方婚前首付3成购买的,婚后房子升值了,这房子有我和孩子的吗,我能起诉要房款吗
4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房产归属。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具体来说,若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出资购买,并且该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部分增值的部分应归另一方所有;若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该房屋增值的部分也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则应当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及探望权,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院判决。最终房产的归属还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详细了解您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