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未婚夫都是二婚,是去年秋天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我妈患病了,我们都是农村的,由于我家中刚盖了新房子家中没钱为我母亲看病,所以我母亲去年医院看病这段期间我未婚夫为我母亲出了将近5万的医药费,去年底出院,今年正月我们双方就提到谈婚论嫁的事,财礼又交来6万元,定在今年5月结婚,由于男方一直没有楼房,男方一再要求结婚,我一直不答应,后来男房提出分手,男方要求他为我妈看病付的钱和财礼全部要回,分手是男方提出的请问我应不应该全部退回,我们同居大概有不到两月时间,他应不应该给我补偿。他给我买的6千元的项链,和订婚戒指应不应该退还给他,
2024-10-07 04:07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未婚夫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双方对于财产分配以及未来婚姻规划的具体意见。如果你们认为在共同生活中产生了分歧,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或法律帮助。 至于财物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同居但尚未办理结婚手续,则按照事实上的婚姻对待。因此,在没有正式登记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公平处理。关于购买的物品,如项链和订婚戒指,通常情况下,这些物品可以视为赠予一方个人的礼物,除非另有约定。如果您对财产分配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