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个人名义存在员工名下,领导跑路,这钱应该给谁
2024-10-01 11:5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是以个人名义存在的,则该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其股东或出资人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出资人之一,并且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这笔款项应当归还给您。 然而,如果公司是由多个自然人共同设立的,而这些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那么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可能会比较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是否能够证明公司是以某个特定自然人的名义成立的。 另外,如果公司已经被领导或其他相关人员跑路,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领导或其他相关人员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如协商、调解等。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