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爸妈出资买了一台车登记在我的名下,我们拿了相同价值的彩礼,婚后我爸妈出资租来一家门市我们开的小超市,我拿出五万拿货,女方拿出两万,都是借款和信用卡,属于婚内债务?营业后不久女方提出离婚,协议上写了无婚内财产和债务,请问女方可以要回车子吗(刷卡消费单子在女方,其他文件和发票在男方)?彩礼和婚前婚后的消费以及人情往来男方可以要回吗?婚内开的超市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吗?女方出的两万她可以要回吗?目前已经离婚了
2025-10-11 09:0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你的个人财产。此外,如果车辆是在婚姻期间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该车辆用于家庭经营或双方共同使用,那么这辆车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彩礼,它通常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时互赠的财物,其性质为一种习俗性礼物。在一些情况下,彩礼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关系的一种投资。然而,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彩礼被视为一种传统习俗,而不是合法权利的一部分。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表明彩礼应该归男方所有,否则彩礼通常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的消费和人情往来,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支出通常是基于个人意愿而非婚姻关系,因此不应该被认为是对夫妻共同生活的影响。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支出是为了维持婚姻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相关,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断。 至于经营中的超市,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所有权归属,则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彩礼还是婚前消费,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女方是否愿意接受,这部分财产都应该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关于对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中提到的“无婚内财产和债务”的协议,这可能是基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协议,例如一方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和债务。但请注意,这种协议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案件,具体适用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