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离婚协议上对方自愿支付我5万元的补偿 期限为4年内付清 2016年8月到期到目前为止对方一起只支付了7800元 双方有共同商量 但对方总是以没钱为理由不愿支付剩余的款 我该如何追回?
2025-02-09 08: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其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法。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申请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来追回剩余款项。 此外,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未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短信记录等,以便在法庭上作为支持你的证据使用。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