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家乐的,就在前天我们这里有一家办席的,因为雷雨的关系造成线路损坏停电,主人一来就发现没电就很生气,我就给他说了,马上叫电工来修,等一下电就来了,因为电不稳所以要跳闸,客人就很生气,到吃饭的时候,因为菜上的有点迟,还有因为电的原因开不起空调,客人就很生气,还有客人提出我们的甲鱼没咋熟,所以到结帐的就要扣钱,原本是14700主人只付9000,他们说只付这么多,还说我照的有照片啥子,我最后就只收了9千元,因为我没打电话问过老板就把钱收了,等客人走了我才打电话给老板说这个事,老板就说叫我去给小朋友买个银饰品送给主人的小孩,来表示我们的谦意,现在老板叫我去把余下的5700元要回来,请问一下我能要回
10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多收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款项。 在此案中,由于电力故障和烹饪时间延误等因素,确实可能影响到了您的服务质量和客人的体验,因此可以认为是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主张退还多收的款项,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 此外,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合同义务,并且没有违反任何约定或条款,那么对方无权要求您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保留所有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的纠纷中进行辩护。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基于一般情况和法律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具体案例。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