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本人在事业单位工作6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保险,经过劳动仲裁和区法院判决,只得到经济补偿1万多元,6年的保险费用和双倍工资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想继续起诉,应该走什么流程?
2019-06-25 15:31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