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年,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前夫再婚,前夫的现任妻子不允许我跟前夫电话联系,以至于一段时间内一直是我跟前夫的现任老婆联系看孩子的事情,现在我说看孩子不让我看,我可不可以以长期联系不到监护人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孩子今年5周岁了,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没上过幼儿园,这个可不可以成为起诉要回抚养权的理由,下边这个图片是离婚协议书
23天前首先,请您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归属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在您的情况下,孩子的成长环境、教育方式以及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等都是考虑的因素之一。 关于您提到的长期联系不到监护人的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且确实对孩子产生了不利影响,可以作为起诉理由之一。但是请注意,具体适用何种证据和证明标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此外,关于孩子的上学问题,建议您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并寻求学校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教育机会。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法院调解、社区支持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请确保您的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规范,尊重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