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想离婚,我有两个要求,一是房子必须有我一半(房子是结婚之后我俩跟他爸妈一起出钱买的,装修是我出的钱),我提出这个要求是不是合法的?二是婚后他爸要做生意,缺五万块钱,我回家管我妈借的,当时钱交到我老公手里,没有欠条和见证人,我现在让他还,他让我管他爸要,我想问这个钱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讨回!
2024-11-15 16:4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对于第一个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如果房子是你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你名下的,那么该房屋归你所有;如果是你们婚后共同购买,并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那么房子应该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房产时,您有权获得一半的产权。 对于第二个问题。关于借款问题,如果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为家庭成员的生活提供保障,则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偿还,但前提是借款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用于家庭用途的情况下仍予以同意,或者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等情形。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追索这笔款项。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法律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