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父母有一房产价值,母亲在世时留有公证遗嘱,她死后将属于她的那一半房产有某一个儿子继承,现父母都已去世,父母生有五个子女,有一女儿失联近20年 ,父母在世生病期间没有来看过一眼老人更没有伺候过一天,现也不知她的死活,父母去世后其他三个儿子不认可遗嘱,有一人竟将父母房产证,土地证偷走了,我是母亲遗嘱指定继承的那个人,他们不可能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我该怎么办?
8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面临的情况非常复杂和困难。首先,关于您的母亲去世后,遗嘱中指定的儿子是否应该继承遗产的问题,遗嘱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需要考虑遗嘱的具体内容以及遗嘱人的意愿。如果您认为遗嘱合法有效,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则该儿子应当按照遗嘱中的规定继承遗产。 其次,对于您无法联系到的失踪的女儿,您有权要求法院认定其死亡并将其视为遗产的继承人。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关于您父亲遗留下的房产和土地证被偷走的问题,这可能涉及财产盗窃和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警方报案,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并要求依法处理相关财物。 最后,请记住,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坚持正义和理性思考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支持。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