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于2017年9月购买一套二手房,有中介公司,和卖方签署了三方协议,我们支付给卖房五万定金,中介费以及房屋评估费。之后卖方我们一起去银行办理借贷手续,后来因为银行原因一直拖延,换了另外一个银行,现在贷款已经通过审核。房产目前还欠银行将近五十万,之前协议是通过中介介绍的信贷解决,但是卖方不肯签公证协议,目前一直拖着不能办理任何手续,而且卖方对我们讲,他合同到期的时候拿不到钱的话就要补证另卖,我们给的五万定金他也不会退还,我们合同日期是12月31日到期,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2025-04-03 05: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违约。如果买卖双方未能按照原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如卖方未在合同到期时取得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剩余贷款,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返还问题。由于卖方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导致了部分款项无法归还,您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将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赔偿? 继续交易或退款。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执行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或者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解除当前的购房合同关系。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付款凭证、中介公司的委托书等,这些都将对解决问题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