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把人给碰了,她是手腕骨有点骨裂,已打了石膏,已经住了四天,现在他想出院,要求我们给三个月的误工费,他要的合理吗
回答数:999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误工费应当由责任方承担。如果您认为对方有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调解或者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事宜。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在医疗期间为对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护理帮助,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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