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8年结的婚,2009年生了一个孩子,后来经常因为家务事他家暴打我,逼我跟我娘家拿钱,2010年8月16日夜4点他又因为钱逼我跳楼,我给他打了欠条10万和他起草的离婚协议书一份逃出报警,警方没有出警,光做了笔录。我起诉法院两次,法院一直没有受理,以找不到人为由!2013年我起诉法院最后派不离,我前夫没有出庭,他爸把孩子送到了法庭。孩子我不是不要,是不能要,原因是我没有房子,他们家老拿孩子跟我家里弄钱,我带上孩子比不离婚还要难过,还要牵扯一家人。我如果这次再起诉,法院会怎么派?孩子如果再带到法庭,男方不出庭会怎么样啊?请你帮我?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婚姻关系、家庭暴力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 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那么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归您抚养。但是,由于您提到前夫在2010年8月16日夜间试图将您推下楼并有证据证明这一点,这可能会对您的监护权产生影响。 其次,关于诉讼程序,您已经尝试了两次,但法院并未立案审理,这可能是由于无法找到被告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前夫拒绝配合,您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获取他的财产或其他相关文件。 再次强调,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安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