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东北老婆,为了尽快与我离婚,6月30日故意制造事端并以争吵录音为由,到法院防称她的人身受到我的威胁申请法院保护令,令我2个半月不得回家,其间私自把房门锁换掉,明确表示期限到时也不让回去。8月31日接法院传票,让我于9月18日到法院参加离婚诉讼。本人于9月7日到厦门杏林法庭申请延期开庭,得到法院同意,要求我于本月31日前提交答辩状!为了维系无望的婚姻,减少本人损失,跪求妙招!!!
2025-01-09 18:50尊敬的当事人, 在处理任何争议和纠纷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并尽可能地寻求和平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东北老婆可能已经采取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来达到她的目的。 首先,建议您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双方的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您可以试着理解她的立场,并尝试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这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调解员或冲突解决专家来帮助您们进行协商。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人身威胁,您可以向警方报案,以便获得适当的保护和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争执和矛盾,建议双方尽量避免过度依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尝试寻找更友好的方式来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希望您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早日解决婚姻中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