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了,我想咨询下,我和前男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没有定亲,就是彩礼,也没结婚,现在分手不成,他要把我弄进看守所。以骗婚名义,他前妻就是让她弄进看守所的,他俩没登记,就结婚了,共同生活两年多,现在他也要把我,弄进看守所,想问的是,我这情况,够不成骗婚吧,毕竟一彩礼没收,二没登记,三,没摆宴席
2025-10-12 05:07首先,您和前男友之间的关系并不构成诈骗罪或任何非法行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误解为诈骗,但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证明被告有欺诈性隐瞒事实的行为。 其次,关于彩礼的问题,通常彩礼是双方父母之间的一种经济往来,而不是一种正式的婚姻财产分配。因此,如果您的前男友声称这是你们之间的“合法”财产,并要求您支付彩礼,那么他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民法典》中的赠与合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合同,并请求退还彩礼。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