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以自然灾害让企业关闭合法吗

2025-05-24 03: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因此,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企业关闭属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由,且该事由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则行政机关有义务提前告知企业关闭的具体原因和实施日期。若企业在得知这一事实后并未及时知晓并采取应对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或无法继续经营,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决定,并请求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原因,有时企业可能会错过上述规定的通知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机关也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确保相关事项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告知和处理。

2025-05-24 03:51: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133今日律师解答 45611

相关推荐
你好!我想问下,起诉要账是怎么收费的呢 1回答
你好律师,有个人欠我货款,实际是在乌鲁木齐发生的事,后来他就回河南长垣了,讨要无果我在当地找了个律师全权代表我将他起诉至长恒人民法院,2017年11月立案,到12月共调解过两次,被告人都到场了,被告人给法院承诺在年底前还清货款,但是到年底也没给,2018年1月我要求开庭审理,但是法院说被告人不签收传票,没法开庭,法院这么做符合程序吗,我现在该怎么做 1回答
国土资源局以自然灾害让企业关闭合法吗 1回答
当事人14年借给对方10万元,有欠条,约定利息一分五,每年都还一点,现还欠10万多,有担保人,现要委托律师起诉,愿意支付律师费用,望尽快联系 1回答
农村确权地 兄弟两个原来自己分过一次 分地不均匀 种了十多年了 现在弄确权 确权时发现一人地多 一人地少 相差很多 现在确权把三口人的地都确到了一块 没有明确划分谁的地 地少的一方可以提出再次平分吗?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1回答
万顺区,遗产继承,委托人是当事人先生,岳父死亡,遗产房子一套,抚恤金20多万元,有一个后母,和5个子女,现在财产分割有争议,当事人想委托律师处理,通过诉讼解决 1回答
案件管辖权在吉林市市区,对方欠款不还,有借据,在诉讼期限内,有银行转账记录。现在找律师代理此案,愿意支付律师费 1回答
你好!我的房子想卖给女儿,女儿以成家她没有钱,给我写张欠条,两年以内还不了钱,我把房子收回可以吗?请问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你好…请问三十年前我们村为了分地因为有的地块不好没人要分不下去村长让我请地所以我请了…这些年因为老人在活着没追纠现在老人不在了我能把我请的地换回来吗? 1回答
我家农田已被村干部挖土机挖掉四年之多如今未能处理我對法律成叙不懂到乡政府去找了乡长总是一拖再拖总是沒有落實解決只好垦請你们求助。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