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夫离婚时,前夫在农村有房子,结婚后我们按揭买了楼,离婚的时候,因为前夫要孩子,而且协议书上写的,孩子的抚养费由我前夫来承担,完全不用我,产权那块写的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没这市里的楼,只写的农村的房子,现在孩子的所有花销,都是我自己承担,孩子的父亲不管,这楼房我前夫也只是口头上说给我了,而且协议书房产那块没写楼房,那这楼房我可以争么
2026-01-27 22:44您与前夫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孩子抚养费由前夫承担,且没有提及房屋归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费应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不涉及财产分割。 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由于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农村房子还是城市房子,且离婚协议书中的“房产”部分并未具体指明是农村房子还是城市房子,因此无法直接判断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果您认为房产属于您一方,则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或途径证明其所有权。 至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虽然抚养权归前夫,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由前夫承担全部抚养费,这意味着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已经转移给前夫,并且该义务不受离婚的影响。因此,即使您认为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应该由您承担,也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责任。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以证明您的经济负担情况以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