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外村时,外村村里书记收钱合法吗?
2024-09-14 00:38《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非法转让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外村村民在外出务工或工作期间,不应有义务保护村里的集体土地不被他人侵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外村的村委会成员要求收取“费用”,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同时,如果外村的村委会成员以收取“费用”的名义,强行占用外村的土地,更是严重侵犯了外村村民的权利。 综上所述,外村的村委会成员以各种理由向外村村民索要所谓的“费用”是违法的,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外村村民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