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员工,在他们看来我很好欺负一样,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工作不满一个月,我只做了23天,请问难道就应该没有工资吗,我是4月1到2号是请假了,可是我说我想不做了1号下午,他们不同意还说要在做三个月?我就生气不去了,我说那家公司是这样的
2024-09-13 23:25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您在试用期满前提出离职并得到同意,那么您有权获得您的所有工资和福利。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工资以及赔偿金等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处理。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意味着您一定能够获得胜诉结果,因为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