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 你好,我妹妹15岁,在学校操场上和同学追跑的时候,头部撞到了栏杆,进了医院,做了手术,现在在家休养,请问我们怎样追究学校的责任?
2025-08-31 20:04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您的妹妹是在学校期间受伤,并且学校存在过错,则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具体操作上,您可以向学校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学校有过错,并要求学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