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女儿在兆雅镇中心幼儿园上大班,上个月在学校上学期间被同班的一个小朋友拉倒,摔断了锁骨骨折,我想问一下这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还是拉倒我家女儿的小朋友的责任?除了支付我们的治疗费用之外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们一些其它费用?我们两口子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老人在家带孩子,我们农村人都不懂,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小孩受伤后一个多月不能上学,一直我妈妈在照顾
2025-08-31 18:57首先,对于您女儿的伤害,学校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方面,学校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学校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也可能需要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同时,如果您的孩子因为这次事故而无法继续接受教育,学校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另外,由于您家人的工作地点较远,他们可能会面临许多不便和压力。因此,在处理此事时,建议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减轻家庭的压力,并为孩子的康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