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已婚的女儿买房,产权人为女儿,办理赠与合同,是否还需要做公证,这样就能跟女婿无关

2025-10-06 20: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父母为已婚子女购买房产并将其作为赠予财产给女儿,并且办理了赠与合同手续,那么确实可能不需要再进行公证。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赠与物的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且不存在任何其他限制条件时,通常无需经过公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赠与都需要公证。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或法律要求,如赠与物的价值较大、涉及第三方利益(如继承人)等,可能会需要公证以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如何处理此类情况。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2025-10-06 20:51: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53今日律师解答 45811

相关推荐
父母为已婚的女儿买房,产权人为女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能让这套房跟女婿完全无关? 1回答
我们17年5月才离婚。新的离婚协议上什么都没写,就是协议离婚。那原来的协议还有效吗 1回答
临泉县,半年,2018年6月14号,10万现金彩礼,同居不到半个月,矛盾比较大,全家人都在。不还。律师费用3000-5000元。领的 1回答
我把我自己的房子卖了,买的现在这套、但是因为有点事儿、没写我名字,写的我老公的、那时候我俩还没登记,算是他的婚前财产、我俩想找个地方做个公证,这房子跟他没关系,就是写个字据啥的,可以吗,因为我怕以后涉及的事儿多 1回答
没有结婚证 有个男孩六岁 户口人在我这边 小孩一直都是我妈这边抚养 他们那也没有办结婚 这种情况该怎么离婚 1回答
结婚3年,房子婚前购买首付男方出的10几万,房子登记双方双方名字,车是婚后的 1回答
深圳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如果我老公常年在外地工作,我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生活,可他并没有按时给我们生活费,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1回答
一方重婚,但起诉时,原告原婚姻已依法解除,怎样判刑? 1回答
父母在几年前离婚,想咨询律师问题 1回答
父母为已婚的女儿买房,产权人为女儿,办理赠与合同,是否还需要做公证,这样就能跟女婿无关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