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致人轻伤,即使不是故意,要负什么责任,受害人应该要求派出所立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故意和非故意是否是在量刑上有说法,对于案件性质没有影响?谢谢
2025-03-26 19:32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在战争中导致他人轻微伤害,即使不是故意的,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可能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7条的规定,对战时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民警察,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根据您的情况,可以申请立案侦查。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无意中的过失行为,您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