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电动车在人行道上由南向北行驶,有一男的也是驾驶电动车带着一女的和一小孩也是由南向北行驶,当时我看到他在行驶中不停左右晃动车辆,我就边减速边按喇叭提醒对方,直到他不再晃动了,我才开始正常行驶,可他又突然猛的晃动车辆,整个车子几乎横在了我面前,我急忙刹车尽量向旁边靠,整个人和车子都撞在了护栏上,胳膊和腿都被撞伤,感觉当时躲避及时,都没怎么碰到他的车子,,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脚面一根筋被什么割断了,看到他脚出血,我立刻拨打了110和120,现在他在医院没有办法去交警大队处理,我想了解一下,我的责任大吗?我可能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2024-09-30 20:13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避免事故,并且没有故意造成任何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积极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 然而,由于对方受伤的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应该对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如果对方受伤严重,包括脚部神经损伤或其他严重的身体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长期护理费用等。 此外,您还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相关事宜,如保险索赔、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意见。 总之,虽然您的行为是积极的,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的责任风险。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