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执行人在与我和伙做工程时提前通过离婚把财产全部转移给了老婆孩子,然后私自独吞和伙工程款,诉讼下来后无可以执行的财产,请问,这个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离婚时财产转移吗,2012年6月份离婚的,合伙也是2012年开始,判决书2013年开始的,2012年11月份,
2025-08-01 01:2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在法定情形下,权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行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合伙人可能因合伙经营中的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并且已经对被告提出了撤销婚姻关系的诉求。如果该婚姻关系是在2012年6月离婚的,那么被告在2012年11月就已经实施了财产转移行为,此时应当认定为无效。 同时,在2012年6月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并未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恶意行为,也有可能导致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因此,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为了支持您的撤销婚姻关系的主张,您需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事实。这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无效的法律规定、被告的欺诈行为、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 提出撤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撤销婚姻关系的申请。具体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法院审查。一旦提交撤销申请,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能会要求您和其他当事人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词。 法院裁决。如果法院认为您的主张成立,会作出相应的裁决。裁决可能是撤销婚姻关系,也可能只是驳回您的申请。无论结果如何,您都需要遵守法院的裁决,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变化。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