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钱的人自己出资按揭购买,并且自己住的房子,但登记在未婚女儿的名下(女儿现在刚结婚,且夫妻俩都在外地),这房子可以被执行吗?
2025-10-10 10:4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房屋是您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并用于居住的,则该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为您的配偶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房产登记在您女儿的名下,也不能视为执行的对象。 此外,如果该房产是您与他人共同拥有,但您已经明确表示不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善意取得”,即您对房产不再享有所有权,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共有物的性质。 综上所述,如果您没有其他证据表明该房产归您配偶所有,那么该房产不应被视为执行对象。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