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过程中我给对方一嘴巴,对方母亲从后面抱我,造成我们同时摔倒,经法院判决我赔付医药费,后她母亲又重新起诉赔付她,请问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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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属于意外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被告方赔偿医药费用。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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