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没有结婚证生下孩子,女儿四岁半了,双方父母亲戚,都是知道的。我们在一起六年的时间,我是不愿意跟他过的,可是他母亲有精神疾病,我不放心离开,怕她带不好女儿,每次我说分开,他就拿孩子的抚养费威胁我说,分开一个月只给我500块抚养费。他在眉山是做生意的,三间门面,三套住房,一辆奔驰越野车,而我什么都没有,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他该给我多少钱抚养费合理,他不肯跟我说这个问题,只说分开就是500没多的,再要多的就把孩子给他,可是孩子从小都是我带的他没有带过一天,他什么也不会做。我该怎么办
9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并非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因此即使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也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您已经决定不和对方继续生活,并且考虑到对方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联系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收集证据。保留与对方沟通的所有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您的主张的重要依据。 协商解决。如果可能的话,尝试与对方进行私下谈判,寻找一种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冲突,还能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 申请法院判决。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请记住,在处理类似争议时,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