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子出租了,租期一年1W元,租户现在刚住满三个月,我要结婚,想收回房子装修,跟租户协商一年的房费全返给他们,但是租户要求我不但要把房租返给他们,还要额外赔偿他们三个月的房租,搬家费要我出,还要给他们误工费,房子还要我给他们找,他们满意才搬,不满意就不搬,我该怎么办
2025-01-23 04:25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租金。然而,在合同中,租赁期限为一年,因此在未到期的情况下,房东无权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您的租房协议明确约定不包括装修费用或搬迁费等额外补偿,那么您有权拒绝租户提出的额外要求,并要求对方退还剩余租金。 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与租户达成一致,或者担心纠纷可能升级,建议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通信记录,以便日后解决问题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