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企业属于股份制企业,从09投产开始就没有给过节假日、双休日百分三百和百分二百的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没给工人交过养老保险,如今还欠找们四个月工资。 我们有一半的工人提出了劳动仲栽申请,仲栽委说他们只支持两年内的拖欠工资、节假日、双休曰工资,由于企业没给工人建立社保档案所以不支持补交养老金,请问他的说法对吗?那么两年已上的部分应如何解决呢?请指教,谢谢!
2024-10-02 07:3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需要加班的情况,那么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比例支付加班费。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最后,对于未支付的工资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建议您与企业进行沟通,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违法行为。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