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时候,我爸爸的朋友跟我爸的工地上做事,我爸去世的时候,7 8个人逼我写了一张欠条,但是没有收到任何钱,已经起诉了,一个月后开庭,对方起诉我的法院是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4-08-30 02:3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答辩状,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因此,在您的案件中,即使对方已提起诉讼,但如果您认为自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可以考虑在庭审过程中提出反诉或抗辩。 此外,对于欠款纠纷,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成功的话,可以避免漫长的司法程序和高昂的诉讼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总之,建议您积极应对,保持冷静,并尽可能地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