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老板要求给我签合同,他要求签三年,每个月都要押我500元,不干满三年押金不给,还要扣我一千元,这种合法吗?
2025-03-01 12:0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本案中,你的老板要求你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每月收取500元押金,这明显违反了上述原则。 另外,如果你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工作满三年),那么雇主有权收回押金,并可能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建议你积极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帮助,比如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