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行是餐饮行业,员工转正都需要签署员工协议,协议期限有三个月以上到一年不等,签署协议是用人长久的方法之一,双方互相履行义务职责,对于员工而言签署协议的好处就是底薪加提成制,工资大幅提升,但,每个月会扣除两百作为押金,协议期满将会发放。对于我们而言,用人时间更长久一点。可是,现在出现了转正员工签署协议以后不打招呼就直接走人的情况,导致我们人手不足,造成损失。虽然协议上面并未注明违约责任,但是口头上面是告诉过员工违约要做赔偿的,员工可以作为人证,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获得赔偿吗?
2025-05-19 05:36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那么除非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否则不应视为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与员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任何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及其相应的惩罚措施,则您有权要求员工遵守这些条款。然而,由于口头告知并没有在书面合同中体现,因此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 建议您收集关于该事件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离职时的交接记录、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沟通记录。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并为可能的法律行动提供支持。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解决方案需要基于具体事实和情况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