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老家有四间房屋。我现在搬到别的村落户。在2005年搬走。1991年换的土地使用证。当时借给我叔住的。在2013年村里又确权房产。在我去办理时。村里说有纠纷不给办。
2025-06-13 19:5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您应当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合法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您可以要求村委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进行调解或仲裁,以解决争议。同时,建议您及时收集和整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