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方人,去了深圳打工,厂里认识了个男的,他是广西的,当时年龄小不懂事就一心一意和他在一起了,有了孩子,没有结婚,生了孩子就一切都变了,他打了我几次,我们经常吵架,我经常哭,最后他让我走,我就离开了,本想带孩子走可是考虑了自身条件,带着孩子我们两个都不好,只能把他留在那里,自己有能力再来看,他也答应我,最后我们分开了,一四年分开到现在我没有在见过孩子,孩子也是一四年生的,现在我想去看孩子和他商量他却不同意,我又是外地人,他现在也成了家,我只是想去看看孩子,陪他玩两天,买些东西给他,可是他不同意,我一个女人去了打又打不过,我该怎么办
2024-11-10 13:19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该男子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并且双方都同意不再见面。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想要亲自照顾孩子,您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安全和健康状况。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合法的监护人在场陪同您,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抚育责任,并证明对方应承担的责任。 请记住,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如果您感到无法处理这种情况,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