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比较任性。她是一个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她克扣了全园在编教师五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约一百一十万元。这部分钱全部用于幼儿园的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了,她没有往自己的口袋里放一分钱。纪委调查时,她让园里的会计用假账(出的账上显示这部分钱都发给教师了)混过了调查。如今教师们还要举报,请问我的朋友有责任么?是什么性质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么?
8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作为幼儿园园长,确实存在克扣部分教师工资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该行为是出于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内的正常操作,那么她的行为可能是合理的;但如果这是出于个人目的或者道德上的错误,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外,如果该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损害,例如对教师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 对于是否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我可以更准确地为您解答。同时,建议您的朋友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