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开车在等红路的起步走时没注意轻轻擦到一个骑电瓶车的上面载个两个人,我在车上抬头看了一下车子没到也没什么事,我就开走了,第二天接到交警电话让我过去处理,因为有事昨天去的,开电瓶车的脚趁地下时不小心扭伤了她自己去拍了片药费500不到,本想私了她们问要5000没谈好,交警把车给扣留了好像说让警方调查等几天去拿车,我想问一下一般这种事故警方会怎么处理
2024-09-19 16:28对于您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来说。 您没有注意到并轻微撞到了电瓶车,这可能是导致对方受伤的主要原因。 对方因受伤自行去医院检查和治疗,这表明他们确实受到了伤害。 警察已经介入,并对事故进行了初步调查。如果确定是您过错较大,则可能会要求赔偿。 如果警察认为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较小,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歉意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如果您对事故的责任划分有疑问,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