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4年帮岳父在借款条上签了名字,借期已过,但岳父在原来借款条上续借一年又一年。但我没签名,请问律师此借条现在与我有无关系。另外我要借钱给我们的人,今年在另一张纸上写了一句话。说原来与我岳父借款条上所签的名字,不受法律责任。行不行,请给我回复。
2025-03-21 02:25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借款条上没有您本人的签名,那么该借款条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具体是否有效还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借款人已经去世或者其继承人表示不同意借款债务继续履行,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债务人的继承人为共同借款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在生前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偿还借款,且未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借款债务仍在继续,那么债权人的请求可能会被拒绝。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