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婚婚后财权继母把握,父亲体弱多病,继母不给出钱治病,父亲住院期间继母突然去世。我们没有得到告之。死亡证明不在我们手里。事后继母家儿女从银行取出在继母名下九张存单。请问一下律师,我们是否有权要回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单。在有我们想解除我父亲和她家儿女的继子关系。需要什么手继,怎样办才好。是否有胜算?
2025-04-19 11:15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父亲在婚婚后财权继母把握”这一情况,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如果您的父亲与继母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则其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果您父亲生前未明确表示放弃或接受遗产,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继母突然去世的情况,继母去世后,她的遗产应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由于您无法获取死亡证明和存单,建议尽快联系当地公证处或其他相关机构,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关于解除继子关系的问题,这需要您提供具体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可以提交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证明您有权解除与继母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需要考虑您是否愿意继续维持与继母的关系,并且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关系的因素。 总之,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收集足够的证据和支持性材料,以便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尊重他人的权利。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