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质押车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呢?
2019-07-10 16:09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 车辆被质押的情况下,出质人虽然还是车辆的所有人,但是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即车辆的保管责任归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随意使用质押财产,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质权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出质人不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在出质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车辆被质押的情况下,出质人虽然还是车辆的所有人,但是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即车辆的保管责任归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随意使用质押财产,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质权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出质人不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