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己离婚,带了个小孩,而那小孩的户口在女方的前丈夫的名下,那如果我现在和女方结婚,对那小孩我有什么义务和责任吗
2025-01-15 23:33您提到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抚养权等。因此,在您和女方结婚的情况下,您的责任和义务是基于您是否具有抚养该孩子的意愿和能力。 如果您确实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并且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和照顾孩子的能力,那么您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抚养义务。这可能意味着支付抚养费,为孩子提供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帮助等。 但是,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者您认为自己无法继续抚养孩子,您可以选择放弃抚养权,但这将被视为您放弃了对孩子的任何权利,包括继承权等。 最后,请注意,无论您如何决定,都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